一、当事人中心疗法(Person-centered therapy)
历史:由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于20世纪40年代创立。
概念:以平等伙伴的身份去理解当事人的问题与情绪,为其提供一种无所顾忌地自由表达和宣泄的机会,并帮助其体验其自我价值,实现其人格成长。 罗杰斯说:“个人中心疗法学派主要是一种存在观点,寻找适当的态度和行为的表达,而这些态度和行为乃是能够创造出促成成长的气氛。它是一种重要的生活哲学,而不是一种简单的技术或方法。? 治疗者应具备的三种态度: 真诚一致(congruence),即治疗者所表达的内容与他自己内在的体验是一致的,不说言不由衷的话,不摆专家的架子和说教者的姿态,而是坦诚交流。 无条件的积极关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即积极的非批判性的接纳态度,但不可与赞赏混淆。 同理心(empathic? understanding),即能够准确地感受到当事人所体验的情感和个人意义。 技术要点:促进当事人发生变化的方向 从缺乏信任、封闭和畏惧人际关系,转变为对别人更具开放性和愿意探索改变的可能性。鼓励当事人放弃排斥别人或固执己见的想法,对经验和外在的世界的可能性 采取更加开放的态度,愿意探索改变的可能性。 技术要点:完全投入与互动 治疗师如何评价或诊断当事人并不重要,当事人如何评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给当事人作心理测量等评估可能反而不利于当事人主动积极地参与治疗过程,因为他以为治疗师对他的问题能提供一套现成的解决的办法。 促使当事人完全地投入治疗历程才是最重要的 治疗过程就是咨询者与当事人共同参与的探险是双方显露人性,一起追求成长经验的过程。 技术要点:兼容的实务方法 本疗法不排斥任何其他治疗学派,心理医生可以综合运用多种不同的方法来进行实务工作,而只要你始终遵守治疗的核心条件即可。 本疗法特别适合那些没有受过系统的临床心理学教育与训练的人士应用。 咨询发展的阶段或过程 第一阶段:求助者对个人的经验持僵化、刻板和疏远的态度。 第二阶段:可以畅谈自我以外的话题。 第三阶段:流畅地表达客观的自我。 第四阶段:自由地表达个人过去的情感。 第五阶段:自由地表达当时自己的感受,但有所迟疑。 第六阶段:完全接受过去那些被阻碍和否认的情感。 第七阶段:不需要心理医生的帮助可自由表达自己。
二、存在主义治疗(Existential psychotherapy) 基本假设:我们是自由的,我们不是环境的牺牲品,我们大多是自身选择的结果,因此,我们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有责任。 治疗的任务:就是要引导当事人自我察觉,帮助其充分地认识自己的存在和实现自己的潜能。 治疗的目的:激励当事人去发现各种替代方法并从中选择,要成为自己生活的建筑师。
理论要点:以积极的态度看待焦虑 焦虑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特征,并不一定是病态的,而是成长的催化剂。 自由和焦虑是一体的两面,有自由时就会出现焦虑,焦虑源于“自由的眩晕”,即源于在指导不明,结果不清的情况下又不得不作出决策并要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负责。 焦虑的作用:它鼓励我们采取行动对了无生趣的存在作出改变。如果我们对存在的焦虑,麻木不仁,我们就束缚了生活并限制了自己的选择。
理论要点:自我察觉观 存在主义认为,人之所以能作出决定及反应,系因为人拥有自我察觉的能力。察觉能力愈强,自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拓展人的察觉能力也就能增进我们充分体验生活的能力。 察觉是个体对生命意义、自我发展的能力、人的情绪控制与行为选择自由的自我意识。
理论要点: 存在治疗关于自我察觉的命题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无法拥有无限的时间去完成生活中想要做的一切事情。 人有采取行动或不行动的潜能,即使不行动也是一种选策。 人能通过选择自己的行动而左右自己的命运。 人生的意义来自个体的追求和创造,并不会自动出现。 在某种意义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但又有与他人建立关系的机会。
理论要点:存在的焦虑 焦虑使人趋于“团体化”:焦虑毕竟是令人不舒服的,为了逃避焦虑,当事人会放弃自己的认同(潜意识的)和个性,使自己淹没于团体之中,毫不抗争地屈服于生活的情境,以及试图靠实现他人的期望而生存。 一个人如果找不到生活目标,或因某种挫折失去了生活目标,或因环境巨变,感到生活迷惘,就会有“存在挫折”(existential? frutration)和“存在空虚”(existential Vacuum)的心理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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