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8/19 12:00:23 点击: 作者: 查看咨询师 |
责任方面(1)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供真实资料;(2)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3)完成双方商定的家庭作业。 权利方面(1)有权选择或更换咨询师;(2)有权提出中止咨询;(3)对咨询方案、咨询时间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方面(1)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3)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2、咨询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责任方面(1)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2)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权利方面(1)有权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个人资料;(2)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义务方面(1)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2)遵守咨询机构的在关规定;(3)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各方面的内容;(4)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3、时间。 每周一次,每次60分钟。 七、咨询过程 第一阶段:初诊接待。 咨询内容见上“主诉和个人陈述” 。诊断为特定的恐惧症(黑暗) 第二阶段:对求助者实施系统脱敏法,减缓“黑暗”恐惧程度。 首先,让求助者学习放松技巧。让求助者拳头握紧、握紧、再握紧,然后缓慢松开手。让求助者体验“放松”的感觉。随后让求助者从前臂、头部、肩、胸、腹以及下肢依次放松。 其次,建构焦虑等级。将张同学对光线好、光线弱、昏暗 、漆黑体验的焦虑进行等级分类,最小焦虑是0,最大焦虑是100。 再次,系统脱敏。张同学经过两周的放松训练,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放松技巧。第三周至第五周将张同学带入光线可以人为控制的治疗室里,按照设计的焦虑等级表,由小到大依次逐级脱敏。 第三阶段:找出恐惧“黑暗”的原因,对求助者实施认知疗法,帮助求助者自己解决心理问题。 张同学经过五周时间的系统脱敏,“黑暗”恐惧程度缓解较快。张同学能够独自到昏暗环境中去了。但是在漆黑情况,还具有不明显的恐惧症状。 咨询师在第六周对张同学实施认知疗法。 咨询师陪张同学一起在“漆黑”的治疗室,五分钟有意让助手在治疗室突然大声喊“张同学”的名字。张同学立刻抓住咨询师的手,显得十分紧张,连忙恳求咨询师开灯。咨询师鼓励张同学不要紧张,并询问以前是否也有过类似经历。张同学不语。此时咨询师让助手稍稍开启门缝。这时张同学突然说“我想起来了!”。 咨询师鼓励张同学继续讲下去―― 张同学说:“那时我刚刚上学,来到陌生环境。那些天我天天想家,因为我听说之前有的大学生不适应大学生活,被退学了。一想到如果学不好,一旦被退学,就很焦虑紧张。我以前在老家亲眼看过一个退学的大学生疯了,太可怕了!我的学习也跟不上,每况愈下,从此我每天晚上我都无法入睡,总想这些日子可能是我大学生涯的最后几天了。过了半个月,半夜里,寝室门打开,手电筒的光很强,象刚才门开缝透进来的光一样刺眼。那个光只直朝我逼来,我一下蒙了,害怕极了。等我缓过神来,原来是同寝室的一个同学回来晚了。要不是今天这种环境,我都忘记了。对,就是从那以后我就怕黑和听到别人叫我名字!” 咨询师布置作业:坚持放松训练的同时,鼓励建立正常的人际交往圈,与同学友好相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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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恺颉博士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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