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父母无数次宽宥我们的过失,我们成人之后,却不愿意谅解父母所犯下的哪怕是一次错误。身为儿女,掌握着天下最幸福的一种权利,叫作“犯错权”,也就是愚蠢的权利、冒失的权利、冲动的权利和无知的权利。
为什么把它称之为“幸福”呢?可以闯祸却由别人收拾烂摊子,而我们在过失中获得成长,当然幸福。
父母虽贵为长辈,也会做错事、做傻事、做蠢事。然而,面对犯错而可怜兮兮的父母,儿女的双眼大都射出锐利而绝不通融的目光,像是在询问:这么傻的事,会是你干的吗?
对此,父母除了欲哭无泪,只剩下入地无门。
我们从来没怀疑过父母的能力。父母有可能愚蠢吗?不,连这么想一下都不道德。可是,道德归道德,生活归生活。
父母限于阅历、限于能力、限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也有可能做出愚蠢的事。核心的问题是:愚蠢并不是做儿女的专利,父母也应有份。当你这样想的时候,就使父母有了一些解脱。
儿女对父母放权,是孝。儿女允许父母犯错误,也是孝。孔子在讲孝的时候,精辟地说到一个词——色难。他意思说,以好吃的、好穿的奉养父母并不难,最难的是把所有的好东西给了父母之后,还能对之和颜悦色,此为最难。
这话真是深刻老到。孝没有止境,止境之深,在于父母老了之后也能体察他们多种多样的诉求,而不仅止于温饱。当年,我们犯错父母见谅,因为有爱。如今,我们理应还给他们这种爱,此爱极为稀缺,为老人所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