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催眠状态:病人闭眼、躯体肌肉处于松弛状态,眼睑发僵,思维活动减少,不能按治疗者的暗示行动,如睁眼,只能扬动眉毛,有时出现自动活动,事后病人诉说他未睡着,周围一切都听到,都知道,就是不能也不想睁眼,只感觉全身沉重、舒适。
中度催眠状态:病人瞌睡加深,皮肤感觉迟钝,痛阈值提高,顺从。事后病人说他开始突然睡着了,后来又醒了,问他:治疗者跟他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病人只能记起催眠初期治疗者的言语和行动。
深度催眠状态:病人的感觉明显减退,对针刺不起反应,事后完全不能记忆起他在催眠中的言行,而实际上病人完全按照治疗者的指示回答和行动,故又称梦行。
3.本疗法的适应症主要是神经症和某些心身疾病:如癔症性遗忘症,癔症性失音或瘫痪、恐怖症、夜尿症、慢性哮喘、痉挛性结肠、痉挛性斜颈、口吃等。消除某些心身障碍和顽固性不良习惯效果更好。一般采用轻度催眠用来消除各种症状,在催眠下直接向病人进行言语暗示,肯定其有关症状在醒来后必将消失。催眠加深时可进行催眠分析,病人较易地将被压抑而遗忘的精神创伤说出来而找出其致病的心理因素,也可进行催眠麻醉顺利地进行外科手术。此外,还可利用此疗法进行集体催眠,治疗酒精中毒症或麻醉药成瘾者。
4.治疗初期,每周进行2~3次,以后每周1次,一般不超过10次,每次治疗结束时,用言语暗示病人继续睡下去,后转入自然睡眠。或告诉病人,听到计数10倒数至1后即可醒来,或让病人重复治疗者的计数,告诉他数到5时即可醒来一直数到1为止。解除催眠状态不宜过于急促,最好慢慢地让病人醒来。
5.据有经验的催眠治疗家统计,人群中能进入催眠状态的约占70~90%,仅有25%的能达到深度催眠。在有经验的治疗者指导下轻度的催眠或觉醒状态下暗示常能收到较好的疗效。由于此疗法的实施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选择病人要严格,一般须由受过训练的精神科或其他临床医生和心理学家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