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明确干预目标
在心理干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难题?治疗者和亲友应该怎么面对这些难题?在干预中,治疗者不应依据自身价值观念作假设,必须从居丧者的独特立场出发认识问题,这是干预的前提。治疗者必须帮助居丧者确定对他们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他们想首先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尽其所能进行干预。为了有效地帮助居丧者,治疗者对于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居丧者的痛苦必须抱现实的态度,治疗者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居丧者的一种支持。由于居丧者发现治疗者无法满足他们最大的愿望———与死者重聚,治疗者还需要学会处理居丧者指向自己的强烈愤怒、不满和敌意情绪。治疗者应避免在言行中表现出试图将居丧者从悲哀中拯救出来,这样做或许能给居丧者以暂时安慰,但终归对其顺利度过悲哀反应过程没有益处。当然,治疗者不应忘记随时播撒希望的种子:痛苦终将减弱,有一天,生活将会赋予新的意义……
第三阶段鼓励居丧者宣泄情感
失去亲人后,人们不愿意面对和接受这一事实,此时治疗者应该怎么办? 治疗者必须帮助居丧者认识、面对、接受失去亲人这一事实,这是成功干预的第一步。居丧之初,居丧者往往存在否认失去亲人的心理,为了让他接受这一事实,需要对居丧者与死者的关系及其他有关事件进行回忆。例如,一位痛失爱子的父亲通常会强忍悲痛,不允许自己失声哭泣。此时应告诉他,哭泣是人在痛苦时的一种很自然的情感表现,这不是软弱。居丧者在悲哀反应过程中,表达愤怒、不满或是内疚时,往往会遇到来自自身的阻力,因为居丧者不愿正视与死者关系中曾有过摩擦或矛盾,不愿表现出让自己感到内疚的一面。 此时可以告诉居丧者,处理好与死者有关的消极情绪,将有助于发现他们关系中值得永远怀念的一面。内疚感在所有居丧者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在失去孩子的父母中尤为严重。在干预中,要让居丧者表达出内疚感和引起这种内疚感的想法、行为、事件,可帮助他们分析,是否已尽了最大努力。让他们学会原谅自己,以积极的方式消除内疚,改变不现实、不合理的信念。
治疗者应该允许并鼓励居丧者反复地哭泣、诉说、回忆。
亲人的故去,会带来一系列变化,那些继发的丧失往往容易被忽略。 例如,丧子的父母失去的不仅仅是孩子,同时还有为人父母的角色,有的人同时感到失去了自身的一部分。对这些父母来说,必须对孩子所怀的梦想、希望、期待加以适当处理后,才能健康地适应失去孩子的生活。有时,居丧者会有一些对死者想说而没能说的话,想做而未能做成的事,此时必须鼓励他们表达出来。治疗者应能帮助居丧者确定在亲人亡故后的种种丧失,如孩子先父母而去,父母必须了解由于居丧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应避免相互指责,并能互相鼓励、互相体谅,认识到双方都处于一种十分脆弱的状态,需要的是耐心与理解。
治疗者的身份不同于居丧者的亲属,他需要了解居丧者的人格,这样虽然会耗费一定的时间,但了解他的独特反应是必不可少的。治疗者向他提供有关居丧过程的情绪反应的宣传资料,会有一定的帮助作用,能减轻居丧者害怕会因此发疯的恐惧,也能帮助他们了解将要面临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现继发性丧失的可能及减轻他们的应激,应建议居丧者在居丧的第一年里尽量不作重大变动的决定。
在提供干预时,治疗者有时会遇到阻力,原因之一在于居丧者认为自己不应放弃悲哀。此时应使他们了解到,从悲哀中解脱,从事其他有意义的活动并不是对死者的背叛。这一点需要向居丧者反复强调,因为有不少居丧者由于自觉有愧于死者而用悲哀惩罚自己。
应使他们了解到周围有许多人都愿意伸出援助之手,他们可以主动寻求帮助。
第四阶段帮助居丧者投身新生活
逝者已去,怎样才能鼓励居丧者更好地活下去呢?随着悲哀反应过程和干预的进展,治疗者要将治疗重点转向帮助居丧者与死者保持一种健康的关系上。与死者的健康关系意味着:他曾是我们中的一员,但现在已离去,只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之中。以健康的方式保持与死者的联系至关重要,既可寄托居丧者的哀思,同时还能积极地生活。周年纪念、家庭仪式、有意义的捐赠都是可采用的方式。帮助居丧者重建信念十分重要,治疗者可帮助居丧者重新发现生活中有意义并能给予他们积极回报的事情。目标的确认或重建是居丧者走向康复的重要步骤,在这个过程中,可将其对死者的纪念和哀悼融合到今后的生活目标中。在什么时候开始鼓励居丧者投入新的生活,取决于居丧者的个人特点、丧失的性质以及干预的进展是否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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