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现许多有关创伤性“记忆”的病例,特别找他求诊的带性虐待症状的
癔症病人,所描述的真实性事件并不存在,多为其幻想的成分,他因此修改了其关于癔症成因的教义,他认为不仅仅是癔症,其他如恐怖症或
强迫症的病人,在潜意识中存在着与现实相悖的冲突,当内心的欲望不能得以满足时,就会以症状的方式表现出来,现在我们均知道以躯体症状为表现形式的疾病称为“转换性疾病”,其他的我们称为神经症。
弗洛伊德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及“超我”。
“本我”曾大致被认为是一种隐含着潜意识概念的关联,可视为指包含着原始本能驱力及其所有先天的和结构化因素的内心区域。它主要受“快乐原则”的调控,并遵循初级过程而运作。在成熟与发展过程中,作为与外界交互作用的结果,部分它我进行调整后成为自我。
“自我”的原始功能,可理解为在同时适应来自“本我”压力及现实要求的时候所作的自身保护和意义获得的尝试,它具备延迟本能释放的能力,或者通过各种机制,包括防御机制对之加以控制。
第三个因素“超我”可视为一种儿童早期冲突的内在成分或其遗留形式的发展,这特别反映在与他们的父母或与其它具有权威意义对象的关系上,故其又可视为一种儿童对之进行的认同。“超我”作为意识的载体,包含着带潜意识成分的部分意识;大部分“超我”、“自我”及所有“本我”则被认为是在意识之外发生作用。
心理医生认为:“自我”充当了中介者的角色,作为问题的协调者,它必须时刻面对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的要求。在解决这些常互为冲突的要求时,“自我”必须即刻达成尤为复杂的妥协,这些妥协最后便导致症状,尽管对个体而言,经历这些症状是痛苦和难受的,却代表着个体在特殊情形下所能选择的最佳的适应方式。
上海心理咨询师/
心灵花园顾歌情感俱乐部 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