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日方对刘强的“纵火”指控受到韩司法支持,就等于承认了靖国神社仅是个单纯的宗教团体法人之财产,不具有政治抗议的承受属性,这将违背客观和历史事实。 韩首尔高等法院3日决定不引渡刘强至日本,这一纷扰中韩日三国的引渡案,至此获得解决。这一个案之意义,值得研究。
此案在司法层面上获得解决,而不是最后上升到外交争执,从短期上看,有利于中日韩处于领导层交替过渡期营造出缓和的气氛,日方虽不服韩司法机关之决定,但不准备把此事上升到日韩撕破引渡信任关系的“大事”层面来处理,以加剧本已紧张的日韩关系。所以,此案在这一微妙时机上获得解决,应有除了法律之外的其他必要的考虑因素。 尽管这种微妙时机上的判案,降低了个案的“可复制性”,但此案对东亚历史共识的巩固上,却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刘强案的本质是日本迟迟不能从历史心魔中解脱。日本虽然在二战侵略问题上有“村山讲话”及对慰安妇问题上有“河野讲话”,然而,近年来,连对二战罪行反省并不算深刻的这两个讲话,也少被提及。日本保守政治势力掩盖了日本自由政治派,在历史问题上的倒退表现得越来越露骨。韩法院对刘强引渡案的判决理由,把刘强的行为认定为在政治上属“大义”之举,是对东亚主流历史观点和共识的呼应。 (编辑:严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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