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上海心理援助志愿者总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募志愿者,请有爱心、乐于奉献者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队简介
上海心理援助志愿者总队是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团体会员单位,隶属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总队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宗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突发应急事件所需要的服务,以及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性活动。总队还将承接和参加社会(社区)委托的相关服务:①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讲座;②撰写心理健康方面的宣传资料;③为孤寡老人和弱势群体提供专项服务;④其他个别的心理咨询、辅导。
二、志愿者申请资格
1、年满22周岁以上,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的证书或有心理学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员;
2、热衷于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能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性服务,而不计报酬的奉献精神。
3、能自觉遵守开展志愿者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章程细则规定的注意事项。
三、志愿者注册与延续
1、上海心理援助志愿者实行登记制,批准加入的志愿者均统一发放经上海市志愿者协会、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确认的证件、证章及志愿者服务手册。
2、注册的志愿者每二年重新登记一次,首次注册的志愿者需支付人民币壹佰伍拾元,用于各类证件制作等费用。以后每两年交费人民币壹佰元,作为重新注册和队务活动经费。
3、两年后未经重新注册登记的队员,属自动放弃上海心理援助志愿者的身份资格。
四、志愿者中止或退出
经批准入队的志愿者均可以自愿中止或退出志愿者服务的各项组织活动,但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总队提出。
五、当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经认定属实,将取消其志愿者服务资格:
1、在申请加入总队时,提供虚假信息被证实的;
2、违反总队章程及其他规定,不履行志愿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经劝告无效的;
3、违反职业操守及道德规范被证实的。
六、招募程序
1、在客服部领取《上海心理援助志愿者总队登记表》,贴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填好交到客服部。
2、客服部统一收齐后交给温老师。
3、由上海心理援助志愿者总队审核报名资格后,确定志愿者名单。
4、报名时间: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 3月31日
每天15:00-17:30 报名电话:64875253
联系人:韩老师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