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探索爱情与婚姻的关系,首先要探讨爱情本身的要义。虽然关于“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看来是无解的,但古今中外的许多贤人哲士还是给予过智慧而深刻的答案。某些答案具有普遍意义,能够跨越时空,跨越民族文化的界限。
现代男女对爱情的一个最大误解,恰恰是以为“堕入情网”便是爱情。“堕入情网”的双方,确实有酷似爱的强烈感觉,但那种感觉至多可称做“浪漫激情”。仔细分析“堕入情网”的男男女女之感受,可以发现颇多的相似性。这是因为浪漫激情有几个特点,对任何男女都不例外。第一,本能性;第二,主观性;第三,虚幻性。
正是浪漫激情的上述特点,使其脆弱与短暂。如果相爱双方不能超越浪漫激情的幼稚状态,努力学习和创造成熟的爱,领略爱的精神文化本质,从而建立承诺感和自制力,那么这种浪漫激情必将迅速死亡,甚至等不到结婚就进入了“坟墓”。现代男女的“闪婚”,当属此种情形。所谓“爱情”不堪一击,就是某些生活在一起多年而后发生“婚外情”乃至离婚的夫妻,如果你去问他们当初有过浪漫激情吗,他们的回答多半也是肯定的。然而,浪漫激情在得不到升华与“加固”的情况下,总是无法坚持长久,它的本能性、主观性、虚幻性早晚导致其破灭。有人在“婚外情”中再度“堕入情网”,或者离婚之后重新去寻觅当初那种浪漫激情,殊不知,“年年岁岁花相似”,重蹈覆辙者大有人在。
至于婚姻,它理应是成熟爱情的归宿和护卫者。如果两个人相爱到接纳、信赖、尊重、奉献的程度,他们就必然渴望有一种社会与法定的形式来见证、护卫、加固、发展与延续爱情,还要以双方的性爱与情爱去创造和哺育新的生命。这是相爱双方的对爱情达致完善和永久的期盼与努力。从相爱到结婚,是双方人生的一个独特里程碑。从此开始,爱情就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这种使命既出于成熟男女的良知道义,也出于社会道德与文明规则。罗兰女士这样解释从恋人之爱到夫妻之情:同船过渡便是缘份的信念,相互拯救度过一生一世的决心。的确,真正成熟而美满的爱情要历经双方相识、相知、相爱、相伴、相守的漫长旅途,要体验友情、爱情、亲情、恩情的丰富内含,难道这不需要缘分的信念和拯救的决心吗?这当然不可与那种肤浅、脆弱、短暂的“堕入情网”体验和浪漫激情之欢同日而语。
正如弗洛姆所言,爱情其实是与人格相伴随的,如果一个人不积极地去发展优良的人格品性,那么对爱情的追求将是徒劳的。人格品性展示的是人类精神世界的层面,它与物质财富无关。而当今许许多多原本强烈追求爱情的男女,却把金钱、权力、荣誉、成功看得比爱情更重要,他们不惜代价去达到后面的目的,而不去解读爱情本身的要义,不去问津爱的知识与艺术,所以常常是南辕北辙,事与愿违。那些宣布“只要爱情,不要婚姻”的男女,其实也并未获得真正的爱情,不过是陶醉了一阵来得容易去得快的浪漫激情而已;而那些叹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人们,永远也无法知晓爱情的“天堂”何在,其结果可能是爱情与婚姻俱毁。
爱情是婚姻的出发点,婚姻是爱情的归宿;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孤寂、空洞和不幸的;而没有婚姻的爱情则是飘忽的、盲目的、不安全的、脆弱的;爱情与婚姻的和谐统一,既是双方人格发展的崇高境界,又是人生最幸福、最完美的境界。而爱情与婚姻的和谐统一,需要相爱双方共同的知识、智慧、勇气和决心,甚至要穷尽毕生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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