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谈梦的奥妙:
以上所发现的道理,是可以推广到各方面均成立的。就像第三章 我们所提出的梦,有些是非常显而易见的愿望达成。而一旦愿望之达成,有所“伪装”或“难以认出”必表示梦者本身对此愿望有所顾忌,而因此使这愿望只得以另一种改装的形式表达之。我将在实际的社交生活中,找出一些与此内心活动相类似的实例。在社交生活里,我们不是有很多虚伪客套吗?就两个人在一起工作而言,如果其中一个具有某种特权,那么另一位必定对他这份特权处处有所顾忌,于是他只好对他自己的内心想作的行为有所改装。换句话说,他就须戴上一副假面具。其实,每天我们待人所应用的礼节,说穿了也不过是这种虚伪。如果为了读者们,我要对我的梦作忠实的解释的话,那我势必要陷入这种自己撕破假面具的尴尬场面。甚至连诗人们也抱怨过这种虚伪的必要性,“对你所能知道最好的事,你都不可坦白告诉小孩们。”政论作家也同样地对那些执政者有所顾忌,而把许多令人不愉快的事实予以掩盖。如果他敢坦率地道出,那么政府无疑地必会予以制裁——口头上已发表的,事后必被整肃警告,而出版于书面的,也必被禁印封锁。因此作者们为了检查者的顾虑,他就不得不对其论调,作些伪装,不是完全只字不提地明哲保身,便是旁敲侧击地将那些曾被反对的论调予以狡猾的改装。譬如,他会以两个中国满清贪官污吏的劣迹,来暗讽其国内有问题的官员。往往检查标准,越是严格,作家们就越有更聪明的方法,来暗示读者真正的内涵。
这检查制度,使作家所作的改装,就完全与我们梦里所作的改装相类似。那么,现在,我们须假设每个人在其心灵内,均有两种心理步骤“或谓倾向、系统”,第一个是在梦中表现出愿望的内容,而第二个却扮演着检查者的角色,而形成了梦的“改装”。但是究竟这第二个心理步骤的权威性,是靠着哪些特点,来作它的检查工作呢?如果我们想到那些梦的隐意均是经过分析才能为我们所意识到,而醒来后,就已意识到的仅是梦的显意时,我们当可推出一个合理的假设:“凡能为我们所意识到的,必得经过第二个心理步骤所认可;可那些第一个心理步骤的材料,一旦无法通过第二关,则无从为意识所接受,而必须任由第二关加以各种变形到它满意的地步,才得以进入意识的境界。由此,我们可以获知所谓意识的基本性质——意识是一种特殊的心理行为,它是由感官将其他来源的材料,经过一番加工而成的产品。而对心理病态而言,我们决不能对“意识”这一重要问题予以忽略,因此我拟在以后再另行作更详细的探讨。
上海心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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