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看出,弗洛姆根据人性的观察和描述所推导出来的需要理论既是他的社会批判的价值基点,同时也是他的“人本主义精神分析”的立论基础。甚至他的伦理学思想(体现在《自为的人》这部著作里)也是以人的需要来对伦理行为进行判定的。这与其说是一本伦理学著作,倒不如说是一本
心理学著作。前已述及,弗洛姆的这些需要理论都来自于他对人存在的本体论结构,对人的存在困境的理论界定。这些需要都产生于人存在的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处境,产生于人的本体论分裂。因此,对需要的界定必须返回对存在本体论的剖析。
1941年出版的《逃避自由》虽然在理论上着墨不多,但对这个问题集中进行了探讨,特别是指出了“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背后的存在论悲剧。我们看到,他的需要理论中的任何一种需要都可以获得真正的满足,同时也可以获得虚幻的满足。然而总体上来说,虚幻的满足更容易发生,其内驱力也更能支配人。这一切都归结为人天生具有的“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归结为人既非类神存在亦非类物存在却又沾了两者属性的具有主体――客体、理性――非理性、自我意识――对象意识结构的自我分裂。
经过千万年的进化,当人出现时,他醒唤了一直沉睡的大地。他敲打起第一颗石头。他从自然里分裂出来。他开始孤独地面对这个陌生危险的世界。这个世界使他感到恐惧。按弗洛姆的分析,这是人挣脱自然的束缚获得自由的开始。然而他指出,自由的含义是暧昧的。挣脱束缚的自由仅仅是一种消极的自由,而积极的自由代表着这样的一种含义:发挥人的创造性,积极地去实现人的潜能。而无论是哪一种自由,都必然给人带来恼人的责任性,带来焦虑和恐惧。这种沉重的精神负担实质上是人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分裂造成的。因此若想消除这种负担只有从意识整合上加以解决。
严格来讲,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一是人自动地认同于外部世界的超人的异化力量和实体,使自己完全承袭了外界强加的那种人格,取得了外界的属性从而把自身变为外界的一部分。这样,自我消失了,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分裂也消除了。第二种是在心理上和行动上无限扩大自己,表现为妄想狂和施虐狂。这样,外界变成了自己的一部分,意识的分裂也消除了。第三是发疯,彻底退回自我的世界,不再与外界有任何意识上的联系。这样,意识混沌一片,所谓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也不存在了。可以这么说,第三种情况是社会病态的一种明证,表征为它对人的精神摧残的一种逻辑延伸,而个人在反抗摧残之中终以疯狂的形式终结了非人化状态中的苦苦挣扎。
心理咨询师观点
第一和第二种情况便是逃避自由的形式:或通过受虐的形式而与外界合一,或通过施虐的形式而与外界合一。“逃避自由”的倾向如此地植根于人的天性之中,以致任何一种庞大的社会控制物想要对人进行操纵都显得轻而易举。人类自从经历最大的异化――国家的产生――以来就为逃避自由准备了充分的条件。从人的存在形态上的展开来说,其中就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宗教等等领域的属性,在他身上闪烁着这些超人的异化实体与力量的身影。人几乎是在无法防备之中投入群体、国家、政党、金钱、市场的怀抱,将他的需要与这些异化物的意志紧紧地联系起来,并心甘情愿地承受它们的支配。这样,一种隐藏了压迫、奴役、剥削指令的统治秩序便具有了天然的合理性并成功地操纵了人。
无论是在极权主义国家还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人皆成为这些超人的异化实体与力量自律运转的工具,而人则在受操纵奴役之中在逃避自由的成功中乐此不疲。可以这么说,人的全方位异化的触目惊心、人被政治、商业意识形态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惨烈现象已将人的精神危机推向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黑暗前景。无数神经病黑压压地蚁聚已自动地将现代社会的病态置于一种令“文明” 丧失了一直呼啸奔突的道义性的境地。异化了的人的精神分裂所折射出的社会控制力量的残酷已使人丧失了那应该具有的本性。因此非常富有讽刺意味:当人们在为平等自由、为理性的腾飞而苦苦奋斗了漫长的几个世纪而终于可以睡一觉时,一旦醒来,他们却发现自己所面对的生活竟然没有任何尊严。为此,必须加以控诉、分析和拯救。而弗洛姆的工作则是从植根于人本体论结构上的人的需要的界定出发,力图将病态的社会置换成一个“健全的社会”。
然而,既然现代人已完全承袭了社会控制力量为维护既存统治秩序所强加给他的那种人格模式、思维方式、情感模式、认知模式,那么,这样的操纵和奴役显然已深入骨髓。人的本能结构已被修改,他应该反抗的魔鬼已经变成了他自己,已经化为一种虽弥漫于社会表层却又似乎从不存在的东西――人如何能反对自己?如何能反抗无物之阵?这又逻辑地导向精神分析。精神分析与治疗的过程便是努力将病人的无意识内容呼唤出来以变成一种意识的经验。这需要借助病人的配合以及精神分析医生精湛的分析技术。与此类似,已内化入人的无意识结构中的社会控制力量的意志如何能消除出去?人如何能将被压抑进无意识层面的属于“人”的反抗经验呼唤出来?
然而真要着手,却又与精神分析的过程有着重大的区别。按弗洛姆的说法,被压抑进无意识层面而无法觉知到的经验基本上是一些对社会构成威胁的东西。社会出于维护它的存在的需要在将人的攻击性、乱伦意识等等对文明构成威胁的经验压抑时,由于社会主体是具有特定利益的统治者,在执行维护社会存在的职能时连那些代表人的尊严却对既存统治秩序构成了威胁的东西也一起压抑,就像马尔库塞所讲的那样除了“基本压抑”还有“过度压抑”。因此,首先社会目标与所有人的普遍目标之间的矛盾便迫使任何一个社会为了它的生存都必须压抑人的一些属人冲动,并编造各式各样的意识形态幻相来操纵人。
作者
心理咨询师 石勇 心潮
心灵花园 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