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深夜,鼎晖创投合伙人王功权突然宣布“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虽然有不少人质疑王功权此举为炒作,但据业内人士透露,王功权确实是“为爱私奔”。昨天9时,在发布私奔微博34个小时后,王功权通过新浪微博做出回应,这也是私奔事件发生后他首次对外的回应。他对于亲友的关心表示道歉,并称“至于被大家谩骂谴责致身败名裂,我无所谓”。
王功权的私奔成为时下最热门的话题,概因在这个爱情缺失的时代,私奔这个古老的字眼激荡着很多人的心。可是,纠结于法律与道德间的私奔,真的值得为之喝彩吗?其背后有着怎样的现实隐喻?如果王功权“私奔”为假,炒作是真,那么,恰恰相反,我并不对爱情失望,反而对爱情产生了更多的景仰。因为爱情是神圣的,不会去玷污婚姻。
可既然迄今为止,王功权的“私奔”被证明属实,这才让人真的对爱情失望,原来我们的爱情,不过是男女之间简单的苟合。而抛弃妻子的“私奔”,绝不是爱情,而是“奸情”。不仅对自己的妻子无法交代,就是对自己的情人,也无法交代,这样的爱情,值得我们赞许吗?在我看来,王的人品也值得怀疑,一个为了新欢而抛弃妻子的男人,能有多少责任心?谁能保证他遇到更年轻、更漂亮、更有“钱”图、更合适的美女,会不会再一次“私奔”?而在尚未离婚的情况下与情人私奔,这种做法不仅不道德,而且也触犯了《婚姻法》,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以及法律的制裁。因此,即使王功权真的遇到了自己的“真爱”,也应该先离婚再“私奔”,“先斩后奏”显然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王功权以诗人特有的情怀和个性,不爱江山爱美人,高调私奔,这种为了爱情舍弃一切的举动,在今天物欲横流、这个包括爱情在内的一切情感让位给物质的现实社会里,勇气确实可嘉,值得当下很多青年恋人学习和反思,这恐怕也是高调私奔引起轰动性的主要原因所在。
然而,高调私奔诚可贵,违背道德价变低,触犯法律须严惩。从目前公开资料来看,王功权与爱德华八世不同,王功权是一个有家庭的男人,是有合法妻子和子女的男人,有家庭下的高调私奔,实际上就是抛妻离子,而这种抛妻离子的私奔实质上是在爱情的名义下的一种公然违反社会道德和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按照今天社会公德要求,一个男人在有妻子的前提下,和别的女人勾勾搭搭,即使是有很深的爱情,也改变不了这种行为的不道德性,而与王功权一起私奔的女人则是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说白了,王功权为爱私奔,就是我们常说的生活作风不正。其次,在没有依法解除现有婚姻的前提下,公开高调私奔,实际上有触犯法律的嫌疑。高调私奔,毋庸置疑,两人是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这种在有配偶情况下,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行为实质上犯有重婚罪,依法应当惩处。
爱情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为了爱情舍弃身外之物的行为在任何时代都是表达爱情的最高境界。然而,作为社会人,不能为了爱情而无视一切,更不能为了爱情而违反社会道德和触犯国家法律,任何真挚的爱情都是在恪守社会公德和遵守国家法律的基础之上。否则,违背道德,触犯法律的爱情不过是孽缘罢了,应该趁早斩断。
王功权这种为爱高调私奔行为,在称赞其勇气的同时,应该批评其背离道德和触犯法律的实质,而不是一味地当看客,玩味其中的娱乐性。
私奔为什么在这个时代泛起如此巨大的舆论波澜,以至于引发“私奔体”走红的文化现象?其背后隐藏的恐怕不只是好奇和新鲜,而是某种社会文化心理的折射。私奔,即为爱出逃、为自由出走。而这次“私奔体”走红,恍若时空倒流,回到了五四前夕,一众知识分子对易卜生《玩偶之家》中“娜拉出走”讨论的历史重演。当年,鲁迅冷漠地认为娜拉们出走后的结果无非两个:要么堕落,要么回来。而“高调私奔”恐怕正是对鲁迅这一判断的颠覆。相对于鲁迅的冷漠和倨傲,胡适则认为娜拉这是“健全的个人主义”,是对自由人格的追求。正如娜拉毅然走出城堡、逃出家门的那声庄严宣告:“我是一个人,跟你一样的一个人。”如今民众“高调私奔”,无疑是想逃离逼仄和被禁锢的困境。热爱生活的前提,便是正视心灵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