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结婚后恋爱
“那么,你们打算怎么办呢?”我问。
他看看她、她看看他。
“嗯?”我一定要他们自己说出想法来,不管什么想法。
“其实吧……我们—已经—已经—结婚了。”
这一对儿来的目的是了解在两个人性格差异很大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爱上对方,说他们自己没感觉,但是双方父母都“知道”了,要分手“恐怕”不好交代。
在了解了两个人认识只有三个月之后,我建议他们重点考虑自己的感受,父母的意见可以放在第二位,是否分手还是自己决定更好。没想到……
闪婚?
实际上,这一对儿已经有两个月婚龄了,虽然完全看不到半点夫妻的迹象。他们是在相识“30天纪念日”那天领的结婚证,对双方父母谎称相恋一年,两家人还挺高兴的,热热闹闹地操办了婚礼。结婚不到两个月,两个人吵了二十八次架、摔烂了六个碗四只玻璃水杯。要离婚吧,两边亲家共同购买了婚房、相处得挺亲热的,实在没法交代;不离吧,看对方哪里都不顺眼,真是骑虎难下。
“你们当初是怎么决定要结婚的呢?”一个24岁、一个23岁,就算谈个七年八年的恋爱也不算太晚啊,急的什么啊!
他看看她、她看看他。
然后两个人同时开口:“我—”,又同时停下。还挺有默契的—我在心里嘀咕。于是决定不开口,继续观察。
他示意她先说,她反而不说了,笑,他也跟着笑,马上有点儿不好意思:“你抓紧时间,傻笑什么啊!”
“谁傻笑啦?你才傻笑呢!”
他瞅我一眼,不说话,她昂起头来:“你才傻!你们全家都傻!特别不是一般地傻!”绕口令一般地流利快捷。
也就是在这种他说不过她的时候,那些碗啊杯子啊就遭了殃。
他们俩是一见钟情。认识不到十天,就觉得没有对方自己活不下去。“那种感觉,有点儿疯狂。”她说,他点头。
“我天天都要见到他,只要有时间,我们就要在一起,时间不够就要通电话,不然就觉得不舒服。不是我跑老远的路到他那里,就是他跑老远的路到我这里。我们都觉得好麻烦,干脆结婚、结了婚天天在一起。”她快言快语地说。
“哪一天结好呢?”她说。“什么好不好的,就是明天!”他斩钉截铁地说。“就这么定了。”
那时候她好佩服他果断、有主见,现在觉得这个人话太少、简直闷得像哑巴。他则发现她话太多,吵得像八百只鸭子。
爱的发展
爱情三角理论认为爱情包含着以下三种元素:
(1)亲密(intimacy):是爱情的情感因素,包括亲近、分享、交流和支持。亲密一般发展缓慢,明显缺乏亲密预示着关系行将结束;
(2)激情(passion):爱情的情感与动机因素,包括生理唤醒、和所爱的人结合的强烈愿望。激情迅速发展,也会迅速消褪(习惯了或者适应了),不再带来最初的兴奋和满足感;
(3)承诺(commitment):是爱情的认知因素,包括短期内对你的爱情的确定和保持这种爱的长期的承诺。在长期的关系中,承诺最初逐渐增加,而后快速发展,变得稳定。
这三种元素在爱情的发展进程之中,有一个大致的规律。一开始促使人们在一起主要是激情因素,所以在爱情的发展图谱中,在初始阶段,激情水平是最高的,相对来说亲密水平较低,承诺水平也较低甚至没有。随着相处时间变长,由于支持激情的三个主要因素——幻想、新奇和唤起——都是无法持久的,激情不可避免地会随着时间水平不断下降。所以只建立在激情基础上的爱情是比较脆弱的。但是如果关系维护得好,亲密和承诺水平会随着时间逐渐提升,成为支持我们爱情长久的主要因素。
通常,促使人们在一起的爱并不是使他们在几十年后依旧牵手同行的爱。亲密和承诺比激情更为稳定,友伴的爱比浪漫的爱更为稳定。研究表明,长久的婚姻幸福的伴侣对配偶表达了更多的由亲密和承诺组成的友伴的爱。
因此,任何期望永久的激情或永不遭受挫折的亲密到头来往往获得的是失望。我们必须一直努力、理解、巩固、修护我们的关系。就像一所房子,如果不好好维护,必然走向腐朽,它不可能会自动修复。所以,使我们的关系达到最好状态是我们作为婚姻双方的共同责任,也是各自作为婚姻双方主体各自的责任。
案例分析与案例结局
这是典型的“激情期”仓促结婚的案例。最初坠入情网的激情会给恋爱的男女戴上粉红色的眼镜,看到对方的一切都是粉红色的,看在眼里的都是那么温馨、浪漫、迷人。婚后柴米油盐居家过日子的具体细小事务,使两个人的“眼镜”迅速褪色,各自的本来面目浮出水面,自然大吃一惊:原来你是这种人!
其实他/她一直都是“这种”人,只不过她/他选择性地不去看见,或者即便看见,在激情的鼓动下,也相信他/她一定会改变。婚后的事实很快击碎了他们的幻想:原来他/她是那么顽固,根本变不了。
严格来说,“激情期”只是恋爱的幼年阶段,只有度过了激情期、进入相对平淡但稳定的平台期,才算是真正的、成熟的恋爱。在这个阶段,双方深入了解对方,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建立真正深厚的心灵依偎的感情。
所以,虽然已经结婚了,“他”与“她”实际上还没有开始真正的恋爱。
他和她最后决定:婚内分居,重新开始谈恋爱。
他说:“卧室你住吧,朝南暖和。”她说:“还是你住吧,电脑在卧室你玩游戏方便。”
两个人又开始争啊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