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询问:“公司以做事没有逻辑为借口,在试用期即将结束的时候把我辞退,这算不算以莫须有的借口来变相裁员?”
看了很多网友的评论,因为所站角度不同,所以,两种意见相悖。意见一是:即使是试用期也不可以随便裁员,即使被裁员,企业必须举证不予录用的原因,说出个一二三,若原因不能被仲裁部门和被裁者认同,企业就必须给予经济赔偿;意见二是:企业用人,都想用认真、踏实、勤思考、能做事的员工!能为企业发展真正做贡献的员工!企业是员工的饭碗,员工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员工若想得到更好的发展,获取更多的收入,那就要考虑自身的价值,企业要发展一定要招聘与之有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的员工。其实,试用期是企业与个人的双向选择!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每个人看问题的观点,都受人生观、世界观的支配。持有“意见一”观点的人,是从员工的角度看问题,“潜意识”里与提问者有很多契合点;要么企业用我;要么企业赔偿我;一切不录用我的理由都是借口;人为地剥夺了企业的自主权。持有“意见二”观点的人,是从企业的角度看问题,主张多从自身找原因。试用期间被辞退的理由是做事没有逻辑,缺乏逻辑是件很可怕的事情,逻辑思维是基于知识体系的,没有逻辑是知识匮乏的体现,只要热爱学习,积极上进的人,就能根据需要,有意识的去驾驭逻辑思维。
在试用期被辞退,无疑有挫败之感,但作为心理咨询师的我,希望你不要纠结于是否被变相裁员,而是需要详细了解原因,找出问题所在,使其终生受益。失败乃成功之母!
心理咨询师 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