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与环境因素对心理发展的作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单纯由遗传决定或由环境决定的心理发展几乎是不存在的。
环境对于某种心理特性或行为的发生发展所起的作用,往往有赖于这种特性或行为的遗传基础。由于个体心理发展的内部条件(如遗传基础、成熟水平等)不同,环境的效应也就不同。同样,遗传作用的大小也依赖于环境变量。
遗传和环境对心理发展的相对作用在个体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领域所产生的作用都不一样。在发展的低级阶段,一些较简单的初级心理机能(如感知、动作、基本言语等),遗传与成熟的制约性较大;而较复杂的高级心理机能(如抽象思维能力、道德、情感等),则更多地受环境和教育的制约。
“遗传—环境—行为表现”的关系随个体年龄的发展而变化,并具体体现为三种形式。
第一种为被动式影响,是指由儿童的父母为他们提供成长的环境。对具有不同遗传构成的个体而言,同样的环境经验有不同的作用。例如,焦虑型父母的同一种行为对反应敏感的孩子与反应不敏感的孩子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遗传的作用与环境的作用很难区分开来,因为为儿童提供遗传基因和成长环境的是同一个来源——父母。被动式影响的作用将随个体年龄的增长而减弱。
第二种是唤起式影响,是指由于个体的遗传特征而影响了作用于他的环境因素,也就是说,具有不同遗传结构的个体,可能会唤起不同的环境反应。例如,生性比较活泼和合作的儿童更易得到父母、教师及其它社会成员的关注,更易形成与这些外界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这种唤起式的影响在个体整个发展过程中将持续存在。
第三种为主动式影响,指主体在其遗传特征的影响下,对环境因素进行有目的的选择、改变与创造。主体总是倾向于选择那些自己感到比较能适应的环境经验去体验,其结果是,个体间在发展的方向与程度上表现出差异。例如,外向者所寻求的环境与内向者可能截然不同。随年龄的增长,这种形式的影响程度将越来越大。
总的说来,遗传与环境对心理发展的相互作用可以理解为发展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个体的生物遗传因素规定了发展的潜在可能范围,而个体的环境教育条件确定了发展的现实水平。这其中,潜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离不开环境与教育条件。一般情况下,正常健康儿童发展的潜在可能性是相当广阔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环境条件的有利与否对个体发展的现实水平起了更为重要的作用。
上海心潮心理咨询中心 心灵花园/顾歌工作室 Lily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