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们是自己的资源人们拥有解决自身问题所需的能力
作为一个心理咨询师,要相信每一位个体或每一个家庭都有能力及丰富的资源去解决他们的问题。咨询师的责任是协助个案发现自己所拥有的资源。
只要是人的问题,都有解决的方法,只不过解铃仍需系铃人,别人都无法代劳。在这个前提之下,咨询师要做的事并不是一再地教导个案该怎么做,或做些什么,而是协助个案发现其资源,发挥其潜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开始行动。这样个案就会更信任自己,运用自己的资源来解决问题,而不是期待被咨询师教导,依赖咨询师提供建议,成为一个被动解决自己问题的人。
七、意义与经验是交互建构的
我们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形成个人对生活世界的观点,而这些意义同时也成为我们真实的经验;意义并非由外在世界所引起,意义的形成来自我们与环境的互动。
意义是我们对生活世界的解释,是透过一个人的经验而形成,并非来自我们身外的事物。换句话说,一个人透过本身的经验,而形成对外在世界的解释;同一情境或行为,不同的人会赋予不同的意义。
例如:同样看到一个人举手,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解释,教师看到了会以为举手的人要发言或发问;公车司机看到了会以为他要搭车;朋友看到了可能认为这是打招呼。同样的行为或情境,对不同的人而言代表不同的意义。
我们生活在一个意义及语言的世界,意义是由一些与事件相关的人来赋予。事件本身并无意义,是由参与事件的人所陈述出来,每个人依据其生存的世界来形成事件的意义,而此意义也成为这个人真实的经验。意义无法脱离经验,个人的意义与经验是相互形成的。
八、经验的描述与行动的选择是循环的
每个人对事件的描述和其行动之间是互相循环的。
一个人对某一问题或目标的描述和他的行动之间,有一种特循环的关系存在。换句话说,他如何描述或看待一个问题、如何界定目标,将会影响他所采取的行动,而他对所采取的行动及此行动结果的描述,又会影响他下一次的行动,周而复始,循环不已。
例如:若父母以"变坏了"来描述孩子的行为,那么父母就会倾向用处罚的方式来对待他,之后父母仍会用好、坏的观点来评估孩子的行为反应,孩子的行为结果会再成为父母评估其处罚是否有效的依据。
假若父母以"青少年的发展过程的观点来看待孩子的行为,就不会轻易地替他贴上"好"或"坏"的标签,也是举轻易地采用限制或处罚的方式,而可能用不同的态度及策略来与孩子相处,此结果又会影响问题的解决及未来彼此之间的互动。
既然一个人的行动与他对问题或目标的陈述是相互循环的,因此可以藉由改变看问题的观点,达到改变行为,也可以藉由改变行为,达到改变看问题的观点。
九、意义存在于反应之中
信息的意义可从接收到反应中来判断。
这是在强调人与人的互动中,彼此的知觉是互相影响的,彼此看待对方行为的方式受自我经验及知觉的影响。在沟通的过程中,有时我所传达的信息是A,但对方所接收到的信息可能是B,从对方的反应中,我们可以判断彼此之间是否做了正确的沟通。
例如前述举手的例子,这个举手动作的意义不只是由举手的人来传达,还要包含旁观者对此动作的看法,此信息的意义才能形成。因此假若他人对我的反应方式和我所预期的不同,那就表示信息传达的过程有所误解,我有责任去做些不同的事。在许多父母与儿女相处的经验中,当父母发现子女的行为有变化时(如:抽烟、服装变得过于新潮),父母很着急,往往会采取说教、斥责或限制的方式来处理问题。父母的用意是想保护孩子,并提供协助,使之不误入歧途,但对孩子而言,这些行为是限制自由且不信任自己,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独立,孩子会更坚持去做原有的行为与父母对抗。若父母察觉到孩子的反应与原先的预期不符,那就表示所传达的信息孩子没有接收到,父母就得做些别的事来表达他们的关心及爱意,而不是坚持原有的行为。
信息的意义视所收到的反应而定。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影响,互动而生;如何看待对方的行为,也受自我知觉的影响,自我知觉的意义则由所接收的反应百判定。
咨询情境中也是如此,对咨询师而言,咨询中沟通的意义要视我们所收到的反应而定,如果想要帮助个案的意图,并未由个案的反应证实,或个案的反应与咨询的预期不符,就表示咨询师的意图并未被个案接收到并且产生意义;原有的方法就可能必须修正,或必须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协助个案改变。
十、个案是自己和专家
个案是解决他自己问题的专家,关于咨询的目标、解决的焦点,个案自己最清楚。
在许多咨询理论中,都把咨询师视为专家,由他来诊断个案的行为,并设定咨询的目标。在焦点解决咨询法中,咨询师的工作之一是协助个案自己去设定改变的目标,换句话说,就是把个案视为解决他自己问题的专家,让他决定想改变什么,或想做什么,对于个案的抱怨也抱持尊重的态度。
有时候,心理咨询师的确比较能综观全貌,更能掌握问题的核心所在,而个案并未察觉,这时咨询师当然可以指出要点,提供建议,但最后仍要由个案自己决定。
本文推荐者曾接受顾歌心理咨询督导,在心理咨询领域有独特见解,其发布文章的观点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