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最佳的定义可能是主动行动,以真心对待某个体(可以是人、物件或神),使整体得到快乐。简而言之,爱即主动使整体得到快乐。(Thomas Jay Oord)
对于爱这个每个人都知道的情感,每个人都在追求的东西,有人对它做了三个层次的划分:第一个层次是条件式的爱(Conditional Love):因为你做了我期望的事情,所以你可爱,这种爱最容易衰竭。
在婚恋关系中,这种情况常常出现。一方要求另一方改变习惯、改变外貌、提高收入等等,似乎只有等这些内外条件都满足后,我们才会满足,才能去“爱”。这种心态往往是不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后果。家长往往以条件式的爱来对待子女。“你要乖,妈妈才喜欢你”;“考试考一百分,老师才喜欢你”,这种类似的教训,使得我们形成了这样的信念:只有我们符合的别人的要求和期望,我们才是值得爱的。同样,我们也会以这种心态来对待他人。
第二种是因为式的爱(Causal Love):我爱你,因为你漂亮等,这种爱不能给人带来安全感。
这一类型在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普遍的。有些人因为对方收入高、工作好、长相佳等外在因素而“爱”对方;也有可能是因为对方善良、勇敢、温柔、聪明、勤奋等内在条件而“爱”对方。将个人的幸福寄托在他人的某些内外特质上,是非常不可靠。无论外在还是内在,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随着环境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当这些因素不存在,将导致个人的痛苦烦恼,甚至是婚姻的破裂。
最后一种是无条件的爱(Unconditional Love),也称为给予的爱:我对你的爱是不加任何条件的真爱,它的魅力在于激发自己和爱人的成长潜能。
此处,所谓的“给予”并不重在物质领域,而在于精神。个体给予他人他的欢乐、知识、热情、幽默……,在这个过程中,个体丰富了他人,也提高自己生命感。给予是不图回报的,弗洛姆认为“……给予自身就是一种愉悦。但是在给予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醒某些东西,而这些被唤醒的东西则返回到他自己身上。……
在给予的过程中,一些新的东西被孕育出来,双方都会为新唤醒的生命而心怀感激。这一点表现在爱情上就是:爱是一种能够创造爱的力量。”马克思说:“……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对人和对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爱,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使对方产生相应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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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歌心理咨询督导,在心理咨询领域有独特见解,其发布文章的观点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