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幸的夫妻是否该为了孩子,而勉强继续这段婚姻?这样做对子女是否真的有好处,至今还是个充满争议的问题。心理专家发现婚姻有两个容易离婚的高危险期:第一个是在婚龄(结婚年数)平均5.2年左右的时期,俗话所说的“七年之痒”也并非全无道理。第二个高危险期则在结婚年数平均16.4年左右的时期。
勉强维持的婚姻,心理学称之为“病态婚姻”,并不等同于代偿心理爱情,爱情原本就是“寻找另一半”的过程,“另”通常指的是自己所缺的部分,“病态婚姻”是指个人并不是先健全自我,而是将爱情视作医治心灵创伤的途径,多次重蹈失败婚姻的过程。这已经点明了终止这种恶性循环的方法,那便是先“健全自我”。健全自我的方式有很多,可以尝试;如果是心理受伤较严重的,就需要进行较深度的心理治疗。
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婚姻不幸福的夫妻是否应该为了子女的缘故,勉强让自己留在婚姻中?”我们看到许多实证研究,清楚地指出离婚的确会对子女身心发展带来影响深远的伤害。
然而婚姻学界还有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离婚并不一定会给子女身心带来永久性的伤害。对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的子女而言,父母离婚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永久性的伤害;绝大多数的子女在父母离婚两年后,都开始慢慢适应。对某些子女而言,与其让他们留在父母经常冲突、充满赤焰烽火的家中,还不如让他们在单亲的爱中成长,心理发展会更健全些。
两害权其轻,这些研究,各有其道理,很难说谁对谁错。离婚发生在“高冲突婚姻”(有家庭暴力或争执白热化的婚姻)时,对子女可以有“两害权其轻”的好处。
现在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离婚是“不该离而离”的婚姻,因为这些夫妻并非水火不容,只是彼此厌烦,不再有爱的感觉。这些“低冲突婚姻”是值得全力挽救的。因为不管夫妻在法律上是否离了婚,他们彼此不和总会对子女将来的婚姻、家庭、与亲子关系造成影响,如果父母能为了自己,也为了子女努力去抢救这个婚姻,子女们可以从父母的榜样学到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生功课:“婚姻或家庭关系是会碰到困难的,但是只要双方有诚心,愿意努力学习,困难是可以克服的。”这是父母可以给子女最好的礼物。因为这样的孩子,好像打过预防针,将来他们在人生碰到亲密关系的问题时,免疫力会比较强。
本文发布者曾接受顾歌心理咨询督导,在心理咨询领域有独特见解,其发布文章的观点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