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面质注意事项:
一、面质必须以良好的咨访关系为基础,以充分接纳来访者为前提。
因为面质所涉及的问题对来访者来说可能具有刺激性,有一定程度的威胁,有可能伤害来访者的自尊心,甚至导致危机的出现。有了良好的咨访关系,来访者在理智上就不会把面质理解成是心理咨询师对他的一种攻击。只有充分的接纳来访者,心理咨询师才能在面质中充满关怀,充满理解和真诚,降低或避免面质可能造成的伤害。
二、面质要有事实根据,事件必须具体、明确。
面质之前,必须仔细倾听来访者的叙述,充分把握各种信息,明确来访者差异与矛盾之处,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事实不充分、不明显时使用面质,容易给对方造成小题大做、专门找茬的误解,进而会影响资访关系,影响咨询效果。
在使用面质时,必须具体明确指出语言与非语言信息、前后看法差异或矛盾之处:若心理咨询师不能明确指出差异或矛盾,学生可能会认为教师刁难而产生抗拒或争辩,教师应审慎觉察差异与矛盾症结,让来访者心服口服。
三、以尝试、试探的态度进行面质,且应避免辩解。
用尝试、试探的态度进行面质,会给来访者留有余地,使他在心理上容易接受,不至于产生逆反心理。比如:“不知道我的感觉对不对,你好象把责任都推给了她,自己是不是在整个事件当中一点责任都没有?”,以这种语气去面质,比:“我认为你在这个事件中也应负一定的责任。”这种语气要委婉的多,从而使来访者更容易接受,进而反思。
心理咨询师面质以后,来访者可能会寻找种种借口或者拒不承认,这时候心理咨询师不应辩解;而应该倾听来访者的叙述,寻找机会进行下一次面质。
四、面质不宜一步到位,而应循序渐进的进行。
本文推荐者曾接受顾歌心理咨询督导,在心理咨询领域有独特见解,其发布文章的观点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