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里克?弗洛姆,出生于德国法兰克福的一个犹太家庭,精神病学家,新精神分析学代表之一,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先驱,其思想可以说是新弗洛伊德主义与新马克思主义的融合。1922年在海德堡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先后任教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贝林顿学院、墨西哥国立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纽约大学等。主要著作有《逃避自由》、《寻找自我》、《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使命》、《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对人的破坏性之研究》、《爱的艺术》等。
弗洛姆认为人们在爱情中总是想当然地陷入一些误区,比如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还有,误解了“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等等。人们总是感慨自己没有碰到正确的人,却不曾想到自己是不是具备爱的能力;人们总是以为“我很爱他(她)”,却很少去想自己到底会不会爱。
在《爱的艺术》这本书中,弗洛姆对爱的诠释不同于一般人,他从“激进的,人道主义的和批判的”精神分析立场出发,把“爱”看作是人类对自己生存问题的一种回答,是人与人之间合作统一的巨大力量。爱并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的感情,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而是可以通过训练自己的行为规范,专心的投入和养成耐性而学到的一门艺术。既然爱是一门艺术,那它就像任何一门其他艺术一样,要求人们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相应的努力。即爱是需要学习的。
弗洛姆强调爱是人格整体的展现。“爱需要清明的理智、成熟的人格、深厚的生命根底、爱的创生性力量。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任何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的能力,在爱情生活中永远不会得到满足。”
爱是什么?弗洛姆从人类最原始的“孤离感”出发,指出人永远都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克服孤离感”,实现与他人的融合。人与人之间的融合,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达到,“爱”就是其中一种。而爱情,指的只是“在保留自身完整性和个性的条件下的结合”。
共生性的结合不是爱情。如果双方存在“支配”与“屈从”,双方都不能没有对方而生活,那么他们之间就不能实现完整性的结合,这种“共生性的结合”不是弗洛姆定义的爱情。除了掌握爱的理论,弗洛姆还提出要掌握实践。就像任何一门其他的艺术一样,爱也需要实践,这就需要具备这样的条件:训练,专心,耐心,全力以赴。当然还有第三样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要把掌握艺术看得高于一切,这一点既适用于音乐,绘画,也适用于爱情。
心理学基本概念
新弗洛伊德主义:对传统的精神分析学说进行了系统的修正,抛弃了弗洛伊德关于人和社会的悲观态度,相信人的潜能的建设性,相信通过改变社会生活条件和不合理的人际关系可以实现健康的人的生活。
首席心理专家 顾歌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