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按治疗对象分类:
(1) 个别治疗(individual therapy):以单独的患者或咨客为对象的心理治疗。多数治疗或咨询采取治疗师与求助者进行一对一访谈的形式。
(2) 夫妻治疗(couple therapy)或婚姻治疗(marital therapy):以配偶双方为单位的治疗。可以视为
家庭治疗的一种形式。重点处理影响婚姻质量,引起心理痛苦的各种问题,如夫妻关系、性问题。
(3) 家庭治疗(family therapy):以家庭为单位的治疗。核心家庭是最普遍、最基本的人际系统,其中发生的频繁而紧密的人际互动,与个体的精神卫生状态密切相关。所以,该类治疗多以核心家庭为干预目标。但由于强调人际互动的重要性,必要时,
家庭治疗师还邀请核心家庭之外的大家庭成员参加治疗,甚至会涉及到家庭外的社会大系统的人员如教师、朋友等。
(4) 集体治疗(group therapy):以多名有相近似问题,或对某一疗法有共同适应证的不同疾病的患者为单位的治疗。按照系统论“总体大于部分相加之和”的论点,集体治疗不是个别治疗的简单相加,而是与家庭治疗一样,重视群体成员构成人际系统后产生的“群体心理动力学”现象,利用人际互动来消除病态,促进健康。
2. 按学术思想分类:
(1) 精神分析治疗(psychoanalytic therapy)及心理动力性治疗(psycho-dynamic therapy):经典精神分析是在19世纪90年代由弗洛伊德(S. Freud)创立的,其特征是对于人的潜意识和人格发展,提出了内容十分丰富、复杂的一套心理动力学学说。由于缺乏实证研究的可能性,精神分析学说到今天也还未成为公认的科学理论。但尽管如此,它仍然是心理治疗领域里最重要的一个流派;无论是心理治疗的理论还是技术,都深深地受其影响。
经典的精神分析因耗时太多而不再流行。近40多年以来,以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的各种短程治疗(brief-therapy)较为普遍,理论、操作技术和治疗安排、疗程与经典精神分析不完全相同,但基本思想仍基于心理动力学理论,统称为心理动力性心理治疗。
(2) 行为-认知治疗(behavioral-cognitive therapy ):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行为治疗,主要以巴甫洛夫(Pavlov)的经典条件反射和斯金纳(Skinner)的操作性条件作用学说为理论基础,认为环境中反复出现的刺激,包括人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通过奖赏或惩罚的体验,分别 “强化”或“弱化”某一种行为。因此,治疗的任务是,设计新的学习情景,使合意的行为得到强化、塑型,使不合意的行为得到弱化、消退。在提出行为主义的早期,这些理论观点主要是基于对实验动物的观察,所以只强调外界刺激(stimulus)与可观察、可测量的外显行为反应(reaction)之间的关系,简化为“S—R”模式。后来人们注意到,人作为受刺激客体(Object)所具有的内在心理过程,如认知过程,在由外来刺激引起行为反应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中介作用(S—O—R模式);适应不良的或者病态的行为之所以形成并维持下来,与一些非理性观念或推理方式有关,如“非此即彼、以偏概全、情绪化、灾难思维”等思维歪曲。 因此,新近的行为治疗已不再是机械、非人性化的操作,不仅仅对外显行为感兴趣,而且注意认知因素与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增加了对内在心理过程的干预。
(3) 人本主义治疗(humanistic therapy)或咨客中心治疗(client-centered therapy):以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人本主义心理学为基础的一类治疗方法,重视人的自我实现理想、需要层次,重视人的情感体验与潜能,提倡治疗师应该具有高度的同理心(empathy),以平等、温暖、关切和开放的态度对待咨客或病人。代表性先驱人物是罗杰斯(Rogers)和马斯洛(Maslow)。
(4) 系统治疗(systemic therapy):近50年来,伴随着系统论、控制论的诞生而发展起来的一类强调个体与人际系统间的心理动力学关系的治疗方法。特点是其对系统整体、对人际系统中各种互动性联系的关注;与其它疗法关系密切,有很好的兼容性,但又有自己独到的理论观点和技术。 起初,系统治疗是作为家庭治疗的一个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