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心理学家马丁纳将快乐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竞争式快乐,我一定要比你强我才会快乐,否则,就痛苦。这是最低层次的快乐。一个人如果只有竞争式快乐,他会发现在人与人交往时,除了比较都不知道还能做点什么。于是,本该有着最纯粹快乐的同学聚会却变味成了男同学比收入比职位,女同学比老公比孩子的秀场。比的时候各种虚无的热闹非凡,结束以后一个个空虚而寂寥。
二是:条件式快乐,去除了竞争的成分,是一种很客观的快乐。只要一个条件,实现了就快乐。比如你想挣到100万,实现了就快乐,而不会陷入比尔盖茨比你有钱的痛苦。你想去一次三亚,去了就快乐,而不会陷入别人都去的是马尔代夫的痛苦。
三是:无条件的快乐,称为“至乐”,无需外界任何条件就能体会到快乐与祥和。接受自己是个可能犯错的凡人,无论舒服还是痛苦,都能欣然接受,不执着于结果,而享受和体验充实的人生,心平气和的对待他人和自己。这是一种很美好的状态。
其实,孩子们本身就有很多快乐,如装扮自己的芭比娃娃很快乐;捉一只蜻蜓再放它飞很快乐;看一部动画片很快乐;拥抱爸爸妈妈很快乐...那么是什么时候孩子的快乐开始变得越来越少呢?是在考试超过别的小伙伴的时候吗?是在爸爸妈妈参加完家长会之后的疲惫神情中吗?是的,就是从孩子开始接受应试教育而追求父母所期待的第一种快乐时。我想父母其实最希望的还是孩子有一个快乐的人生吧,那为什么不能多些尊重,多些放心,让孩子自己去探索,在快乐中学习呢?
本文推荐者曾接受顾歌心理咨询督导,在心理咨询领域有独特见解,其发布文章的观点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