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心理学家比拉曾将儿童的游戏分为四类。
第一类机能性游戏,着重于身体机能的发展,其中包括手足运动,例如跳舞、捉迷藏、跳绳等,口耳运动,例如唱儿歌、讲故事等。
第二类体验性游戏,形式是虚拟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事,一般通过儿童的想象和操作来进行,例如玩娃娃、过家家、玩电脑游戏等,它们属于虚构游戏或想象性游戏。
第三类获得性游戏,是一种艺术性游戏,可使儿童的艺术能力得到发展,例如听故事、看书、看动画、演戏、演木偶剧等。
第四类创造性游戏,指在大人的指导下,由儿童自己动手进行创造,例如进行工艺品制作、剪纸、搭积木等,可体现儿童的创造性。?
此外,心理学家巴塔思也对游戏进行过如下分类:其一是单独游戏,指儿童独自进行的游戏;其二是旁观游戏,指儿童在一旁观看游戏;其三是并行游戏,指儿童在别的儿童游戏时做自己的游戏,各做各的,但同步进行;其四是协调联合游戏,指儿童在一起通过互相协助做同一项游戏。
著名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根据儿童智力发展状况,将儿童游戏分为三种。(1)“实践的游戏”。儿童年龄大概从出生到2岁之间。游戏时无规则,儿童通过身体和摆弄有形的物体来游戏,以达到身心快乐。这种游戏可以为儿童今后运动技能的形成作准备。(2)“象征的游戏”。儿童年龄为2岁到7岁之间。游戏有内容,有形式;也可以从事假想性游戏,把眼前并不存在的东西假想为存在的,可以在想象中游戏,而不必借助身体动作来游戏。这种游戏可以使儿童学到各种知识。(3)“规则的游戏”。儿童年龄为7岁到11岁之间。这种游戏有社会或集体的规则,无规律的冲动性的活动减少,而体现社会性、教育性的活动逐渐增加,比如儿童之间的体育竞争、合唱、戏剧演出等。
本文推荐者曾接受顾歌心理咨询督导,在心理咨询领域有独特见解,其发布文章的观点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