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合抚养:
1、混合抚养(祖父母一辈或姑或姨等,父母,保姆)模式下,多人养育孩子,孩子在不同的时间段由不同的抚养者照顾与陪伴,对孩子的安全依恋关系形成及人格有影响吗?(通常2岁前家庭里就是这种状况,而心理学不是最强调这个2岁前吗?)
2、在混合抚养模式下,多位大人之间竞争孩子的关注和爱,好吗?
3、一个主要的抚养者角色是必须的吗?
4、母亲在这样的混合模式下需要争取那个唯一的“妈妈”的位置吗?
5、在混合抚养的格局下,一个家庭如何做是最好的?
1、对于婴儿来说,一个稳定、良好的养育关系至关重要。婴儿需要在养育者的悉心照料下,逐渐熟悉对方的声音的语气语调、皮肤的触感、怀抱的温度等等,并且在这个熟悉的过程中感知到这样一个养育者是可以信任的,是基本上能够随时满足他/她的需要,缓解他/她的焦虑(饥饿、寒冷、不适)的;然后基于这些信任,婴儿开始形成对外部世界的基本安全感,体验到自我价值,继而与外界建立良好的依恋关系。
理论上讲,母亲是最适应抚养婴儿的第一人选。因为她的心跳和呼吸节律,天然地与孩子还在胎儿时期是一致的,这十分便于孩子在一个相对较短的相处过程中形成对她的信任。而混合抚养,如果发生在孩子2岁以下,对于孩子的适应能力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他/她需要不断地收集来自不同养育者的个体特征,然后尝试着去感受与“这一个”养育者相处时的感受,判断是否安全。如果在孩子的成长的过程中,养育者更换得过于频繁,婴儿将无法对一个养育者产生较为深刻的依恋,甚至出现各种症状(生理疾病,易哭泣,易不安躁动等等)。
所以,如果我们抛开养育者自身的性格缺陷(有一些母亲本身就是“稳定”但是“糟糕”的依恋对象,这是另外一个问题。)理想的养育者次序是:
1.母亲单独抚养,其他家人缓解母亲自身的焦虑(比如家务、经济等);
2.主要依靠母亲单独抚养,其他家人帮助照顾婴儿;
3.母亲和其他家人同时抚养婴儿;
4.其他家人单独抚养;
5.保姆主要承担照顾婴儿的工作,但母亲和其他家人在场;
6.保姆完全单独照顾婴儿。
除此之外,婴儿成长的客观环境也一定尽量不要有太多变化,尤其是不要有“一天姥姥家,一天奶奶家”那种抚养模式。
当然, 以上假设不是完全正确可行的,我们还要充分考虑养育者的个性特征,他/她是不是喜欢小孩子?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他/她自身的性格特征(比如耐心)是否适合养育孩子?等等。每一个家庭需要在“稳定的”和“良好的”养育者之间进行权衡。
另外还有一个常见的混合抚养的问题:在一些家庭中,咋看起来有很多人在照顾一个孩子,但实际上却没有一个家庭成员认为照顾这个孩子是自己的责任,每个人都是帮忙的,结果这个孩子就成长于一个“混乱的、无人照顾的”环境之中。
2、在混合抚养的家庭中,多位大人争夺孩子的关注和爱,如果发生在孩子很小的时期(半岁以前),大家都在尽心尽力地照顾孩子的吃喝拉撒,这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最重要“这个世界都来满足我”,各个养育人都尽力照顾孩子,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问题是这样的大人通常不是真的关心“孩子的需要是否及时地得到了满足”,而是在乎“孩子是否喜欢我”,希望在这样一个竞争中胜出,比如孩子是不是喜欢对我笑,是不是表现得对我比较亲切。他们无法去爱一个不微笑、不乖、不可爱的孩子,相应地,孩子就常常因此要去面对一张不够友善的脸孔,成长就会受到阻碍。
在年龄更大一些的孩子的家庭中,混合抚养中大人们争夺孩子的关注和爱,比如一些家庭成员需要孩子确认“我是对你最好的”,这样的成长环境常常会让孩子感受到左右为难,似乎他/她永远都是一个说谎者和背叛者(分别相对于在场/不在场的养育者)。当一个孩子的心智过早地运用到人际关系问题之中,他/她自身和外部世界的探索能力就会大大折扣。这是不利的一个方面。不过这也未必是百分百的不好,这个孩子的人际敏感度也因为比较高,成年以后,很可能比较擅长处理人情世故,生活中处处逢源。
3、是的,一个主要的抚养人最好被尽早确定下来。
很多家庭的混合抚养问题,也是因为这个责任没有及时地确认。在中国的很多家庭里,从一个婴儿一出生,奶奶姥姥等家人就会赶来“帮助”新任的母亲,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究竟谁是应该为这个孩子负责的人,这个问题的模糊常常带来很大的冲突。
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新妈妈抱怨孩子的姥姥、奶奶,哪里做得不对、哪里做得不好,但是她们自己又不肯坚持去做她们认为对的、好的养育行为。这样的新母亲,常常是希望自己在“养育孩子”这件事情上得到100%母亲(或者长辈)的肯定——而得到母亲的肯定,这恰恰反映出她还保留了一个女儿的心态,而不是一个成年人,或者说母亲应有的心态。所以家庭治疗中有一句名言“如果你凡事追求百分百的好女儿,那么,面对自己的孩子,你一定不是个好妈妈”。
还有一些母亲,则愿意在孩子比较早的时期,把照顾孩子的责任拜托给其他家人或者保姆,认为反正孩子小,吃饱穿暖就可以了。一般她们会等到孩子需要上学的时候,才把孩子的养育责任接管过来。这里面有两个风险,第一,孩子的依恋对象一定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是小时候抚养他/她的那个人,有些母亲会对此难以接受(比如有的母亲觉得自己是为了保障孩子成长所必需的物质基础才把他/她委托给别人的,孩子和自己不亲,就觉得心酸)。第二,孩子的许多脾气性格,是他/她与自己的抚养人长期互动的结果,后来接管抚养责任的母亲,很难快速地让孩子的脾气性格发生改变。
4、母亲不需要特别争取,孩子一定会在心中专门为“妈妈”留下一个极其特殊的位置(父亲也是一样)。这个方面的例子,我们可以在很多收养家庭的孩子身上看到。
其实很多母亲,特别是在孩子的婴幼儿时期没有陪伴在孩子身旁的母亲,想要争取的,是成为孩子依恋的那个对象。但是依恋关系是一个时间的作用结果。孩子母亲首先需要尊重并体谅孩子对于原先的主要养育人的这一份依恋,同时在将来与孩子的日常相处中培养亲子之间的亲密感情。
通常,如果一个孩子在其他人员身边长到6岁以后,他/她对原来的那个养育人的依恋,就很难再被其他人所替代。但这不等于说,这样的孩子和母亲之间不能够有良好的亲子关系。相反,如果一个孩子早年的养育环境较好,他/她就拥有了较好的与他人(包括母亲)相处的基本能力。只是这个孩子内心比较感性的那一部分,留给之前的养育对象了。
5、在混合抚养的格局下,家庭成员内心和行为一致,沟通顺畅,对于一个成长于其中的孩子来说,可能就是最理想的环境。
如果一个家庭的拥有太多“不可言说”的秘密规则,那么家庭成员人与人之间的“不一致”将全部被孩子尽收眼底。比如母亲不满奶奶或者姥姥的育儿方式,却从来不能直接表达,问题和矛盾永远不能被浮现,就更加无法得到解决的可能。
其实有关谁来抚养,或者谁来主力抚养的问题,只是众多的家庭问题之中的一小部分,其中常常混杂着家族系统内部边界不明,父母——子女关系越界(老一辈插手新一辈的子女教育问题),整个家庭鼓励某些家庭成员抗拒长大(逃避自己为人父母的责任)等等。甚至有一些家庭,需要用某些问题和冲突去维持一种“至少不会更糟”的生活方式。
如果一个家庭的成员心智成熟,大家庭和小家庭之间的界限明晰且具有弹性,混合抚养并不一定会成为问题。由其他成员帮助一个小家庭的爸爸妈妈照顾孩子,爸爸妈妈再因此予以对方诚挚的感谢,这几乎是每一个小家庭都会经历到的事情。
来源:心理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