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家对乱伦禁忌的研究,常常通过分析某些社会婚姻现象进行。20世纪60-90年代,伍尔夫等人对日据时期台湾的童婚现象进行了长达30年的调查,调查对象多达14000人。伍尔夫发现,童养媳生育率比普通女性低25%,相比普通女性她们更可能背叛自己的丈夫,她们的离婚率则比普通女性高3倍。影响婚姻幸福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女孩被收养的年龄,年龄越小长大以后的婚姻生活就越不幸。如果她们被收养时的年龄在3岁以上,以后的婚姻生活通常跟普通婚姻没有太大区别。而在这种童养媳制度中,男孩和女孩见面时的年龄则对男孩以后的婚姻没有影响。
谢弗对以色列的基布茨公社进行的研究中,65名基布茨成员,没有任何成员跟同一公社中的其他异性有性行为或结婚。而且大家对性行为的回避都是自愿的,公社中不存在对性行为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制裁,无论是来自导师、父母还是其他同伴。
芬兰人类学家爱德华·韦斯特马克认为,两个早年共同长大的儿童在成年后通常不会对彼此产生性吸引力:有血缘关系者也会存在亲缘监测机制(亲缘监测机制异常除外,三代以内越近越明显。)来保护;无血缘关系者由于生活在一起或可不会成年后产生性吸引;出生后六年的成长环境是一个关键时间点,其间生活在一起二者性吸引几率全会大大降低。而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情况完全不同,他指出同一个家族的成员对彼此有与生俱来的性欲望,因此社会中必须有乱伦的禁忌。
上海心潮心理咨询中心 顾歌心理专家团队 心理咨询师 立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