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下流,我要离婚!”
事实上,他只是有一种偏离常态的行为问题,他需要帮助。
“我已经无法忍受跟他生活在一起,他一直对我撒谎,外面有了女人还把别人的内衣带回家里却一直不承认……”
身材高挑,穿着一身皮装,性格直爽的唐小姐,此时情绪激动,愤怒地倾诉着他丈夫在外面偷情的故事。
“每次发现他拿这些东西回家我肺都要气炸了,我恨不得当场把那女的他狠揍一顿…….”
“你的丈夫是怎样解释的呢?”
“他每次都不承认,说发誓外面没有女人,把他逼急了,他就说这些内衣是他偷来的,还说自己也控制不住,而且发誓以后再也不干,过一个月,又犯了!”
“他这么说,你是怎么看的呢?”
“我真的已经无法忍受了!他就是在外面玩女人!每个月换一个,把内衣拿回来做纪念,每个月换个新的!太下流了。我要离婚。”
唐小姐坚决地要离婚,丈夫请求她给他一次机会,陪他来做心理咨询,说自己也知道自己的问题,只是以前一直没有勇气看心理医生。结束了同妻子的谈话,咨询师单独与丈夫交谈,他耷拉着脑袋、局促不安地走进了咨询室,
他首先否认了妻子的判断,明确表示自己从没有出轨过,那些内衣的的确确是自己顺手牵羊偷来的。
“能否回忆一下,第一次发生类似事情的情景?”
跟着咨询师的询问,唐小姐丈夫陈先生慢慢地道出了他依恋女性物品的早年经历…….
陈先生在17岁那年,在同学的一次聚会上,他来到了女同学的宿舍,别的同学先走了,他最后一个离开,出来时天已经黑了,看到路边晾晒的衣物中一个胸罩,内心突然涌出一股冲动,四顾无人,不由自主地悄悄拿了塞进书包里。回到宿舍后,躲在被窝里抚摸着这个胸罩感到从未有过的兴奋和快感,从此这种感觉一直趋使他去再次尝试,事情败露的恐惧使他竭力控制自己,但是每一个月总要发生一两次。后来次数慢慢减少,固定在两个月一次。结婚后有三年多没有出现,还以为自己已经好了,没想到最近半年,工作压力特别大,就旧病复发了。
“我实在控制不住。我也想试图改变我自己,看了许多的书,知道这叫恋物癖,始终没有勇气……”
心理SPA充电坊-偏差性性行为
与常规的性行为和性现象相比,在人群中存在着一种被定义为性变态的与性有关的行为和现象,比如窥(露)阴癖、异妆癖、恋物癖等,这些现象几乎全部发生在男性身上,他们的性高潮绝大部分也是通过偏差性性行为获得。
自古以来,性往往和道德联系到一起,而偏离常态的性行为、性现象往往被扣以道德败坏的名声,在道德的压力下,人们对其唯恐避之不及。这也导致了存在偏差性性行为的人也为了自己的面子问题,一再的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掩盖。比如,恋物癖这一和性有关的癖好容易引起家人对其性专一程度的怀疑,引起家庭的纠纷,正如本案中提到的;异妆癖者会在自己家里穿上女性的衣服体验性高潮,有些时候也会不顾道德舆论的压力穿着女性的服装进入公共场所,这时候往往会被公安机关以扰乱治安为名规劝甚至遣送回家。
但是这些具有偏差性的性行为,和道德无关。
行为主义者认为,恋物癖最初会在偶然的情况下与引起性冲动的物品相伴出现,通过该物品引起的性快感的强化作用,直到后来单独获得了快感。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偏差性性行为往往和个人的生活经历相关,与道德无关。
因此,对于有偏差性性行为的人,首先要能够将其和道德败坏分开,从而正视自己的偏差性性行为,坦然接受正规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才能早日摆脱这些行为带来的阴影和困扰。
案例分析与案例结局
陈先生的情况属于比较典型的恋物癖。在其17岁时通过对女性私密内衣的触摸体验,第一次体验到了性快感,这种获得性快感的模式固着下来,使之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造成夫妻之间的误会和感情上的伤痕。通过结合认知行为疗法与家庭治疗,咨询师首先帮助妻子建立客观、科学的态度,正确认识丈夫行为的本质:一种行为偏差、而不是道德与品质问题,并愿意用爱的力量,配合心理咨询师帮助丈夫做出改变。对陈先生,咨询师主要使用行为疗法的技术,进行行为训练与矫正。整个疗程持续了半年,在这半年之中,陈先生的问题一次也没有出现过。治疗结束后三个月,我们的回访显示,陈先生的情况很稳定,没有出现反复。
心理学基本概念
恋物癖:是一种和性有关的象征意义上的迷恋,以某些非生命物体作为性唤起及性满足的刺激物,且以其作为经常使用的偏爱的或唯一的手段。恋物对象多为女人的头发、毛绒织品、女式鞋子、手套、内衣裤、乳罩、月经带之类的东西,且多半是用过的东西;也有时是钱包、帽子等等具有“性”的象征意义对象,这些对象的共同象征是“容器”,即女性的生殖器。恋物癖者大多存在一定程度的社交障碍,特别是与异性交往障碍。他们大多对性生活胆怯或者性功能低下,也很少有攻击或暴力行为。
文/上海心潮心理咨询中心(心灵花园/顾歌工作室)首席心理专家 顾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