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遇到问题就不知如何是好,或干脆分手,来个眼不见为净。
案例分析与案例结局
王小姐为何明知是受伤害却依然放不下这一段感情?
因为她做不到,她在这一段关系中找到了依恋的对象。从6岁到15岁,在这第一个十年中她一直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她一直都陷在无助中。遇到这个男人使她终于找到了一个依靠,仿佛大海中的一片浮木,她抓到了,便义无反顾,无论他会将她带往哪里……
是,在这段关系中王小姐的确会有不甘心——十年的付出却换不来一个家。但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她无法在感情上独立。她想离开这个男人,但她却没有独立的勇气。她自己也认为,“要离开他很难,其实我很希望会出现另一个男人,他可以带我走。”
这种结果不过是换了一“救世主”而已,她在恋爱中的地位还将是不平等的。
王小姐现在要做的是先努力把自己从这个不平等的“依赖/附庸”的地位中拉出来,说服自己:“在过去的十年中,我还不成熟,我的确需要这样一个男人来帮助我,指引我,我们在这段关系中都付出过,也都得到过,这十年没有白过。现在我不能继续不成熟,我要的幸福他给不了我,我要为自己创造幸福。我长大了,我可以做到。”
至于王小姐对爱的缺失感和不安全感,最初是由她的原生家庭造成的,逐渐成为了王小姐本人的性格的固有成分。长久以来的思维行为模式很难在短时间内校正,她需要逐渐提高自我接纳与自我认同,重建安全感,然后才能在精神与情感上成为独立而成熟的个体,然后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心理学基本概念
依恋(attachment):指一个人对另一个特定他人永久的情感连结。依依恋具有识别性与特殊性,可在任何年龄发生;对婴儿来说,最早的依恋发生于婴儿和主要照顾者之间(通常是母亲)。
文/上海心潮
心理咨询中心(
心灵花园/
顾歌工作室)首席
心理专家 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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