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中国北京,因找不到工作,男子应某萌发了报复社会的念头,于是在一个早高峰的时间段,乘坐21路公交车突然抢夺司机方向盘,公交车左右摇摆后紧急制动。应某当场被车内乘客控制。当日,应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海淀法院受审。法庭上,应某表示认罪,称知道这样做是危害公共安全,但觉得“进监狱也比现在一个人在外面好”。
很多网友在新闻的下方评论“这种人就应该判死刑,免得出来祸害人间”、“神经病吧,自己找不到工作,就觉得别人命都可以没有是吗?”、“自己没工作怪谁啊”,当然也有另外一方觉得“这样的人也是挺可怜的”、“是童年缺爱吗?”。
心理咨询师认为,其实每个犯罪人格的背后都有很多受伤的心灵。就像评价里说的“童年缺爱”,虽然说法有些过激,还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你能想象一个生活非常幸福的人,去做出一些伤害别人的事情来吗?你能想象生活普普通通的人卷入非常大的事件中去吗?其实这样的事情都是非常非常小概率的事情。电视剧里面的反转,在现实生活中都是非常少见的,就算发生了,在心理学上都是有据可循的。
这个案例中的这位男子,虽然在当时一时间情绪失控,萌发了报复社会的念头,做出了过激的行为,幸亏没有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我们可以看出男子本人是被情绪冲昏了头脑。等他意识过来以后,也非常有悔意的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以看得出男子本人本性是不坏的,是善良的。最后承受该承受的罪行以后,还觉得“进监狱也比现在一个人在外面好”。这样的人,法律应该按刑处理,但是舆论完全可以宽恕他了。
本文推荐者曾接受顾歌心理咨询督导,在心理咨询领域有独特见解,其发布文章的观点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