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边缘性人格障碍的最具有权威性的诊断标准是DSM-IV(美国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四版)。这个诊断标准首先是起源于1967年时,在精神分析师Stern和Knight的工作基础上,Kernberg提出了边缘人格结构(borderlinepersonalityorganization,BPO)的概念。边缘人格结构包括了多种严重的人格障碍,这些人格障碍的共有特点是:1)身份认同弥散(identitydiffusion);2)原始防御机制,如分裂、理想化、否认、投射、付诸行动和投射认同;3)现实检验能力一般来说是好的,但是很难承受变动和失败。
在这个基础上,1975年,Gunderson&Singer回顾了以往有关边缘人格的临床观察的研究,并提出了几个描述性的标准,包括情绪烦躁,冲动行为,人际关系不佳,精神病样的认知,社会不适应。并发展了一个半结构性的研究工具DIB(theDiagnosticInterviewforBorderlines)。1978年,Gunderson&Kolb等利用DIB对33例边缘人格患者进行统计研究,确定了7条诊断标准。1979年,Spitzer,Kernberg,Grinker等人又进一步进行了大样本的研究,确定了BPD的八条诊断标准,供1980年的DSM-III使用。到了1994年,对DSM-III的诊断标准进行了300多项研究,终于确定了现在的边缘性人格障碍BPD的九条诊断标准。
一种表现为人际关系、自我形象和情感的不稳定,同时有明显冲动性的行为模式,开始于成年早期,出现在各种情境中,至少有下述5项:
·疯狂地努力以避免真正或想象中的被抛弃(不包括第5项中的自杀或自伤)。
·一种不稳定且紧张的人际关系模式,其特征为在理想化和贬低这两个极端之间变化。
·身份(认同)的紊乱:自我形象或自我意识出现明显的、持续的不稳定。(注:不包括正常的青春期时的不确定性)
·至少在两个对自己有潜在损害的方面有冲动性(例如:花钱、性、物质滥用、鲁莽驾驶、暴食)。(不包括第5项中的自杀或自伤行为)
·反复的自杀行为、自杀姿态或自杀威胁,或者是自伤行为。
·明显的心境反应引起情感不稳定(例如:严重的发作性的烦躁不安、易激惹,或焦虑,通常持续几个小时且很少超过几天)。
·长期的空虚感。
·不恰当的强烈的愤怒,或难以控制愤怒。(如:频繁地发脾气,不断地生气,反复地打架)
·短暂的、与应激相关的偏执观念或严重的分离性症状。
本文推荐者曾接受顾歌心理咨询督导,在心理咨询领域有独特见解,其发布文章的观点为个人观点。